各鎮街,區級有關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和創造高品質生活提供科技支撐,根據年度工作安排,按照《重慶市九龍坡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修訂)》(九龍坡科技〔2020〕26號)相關要求,現將區級基礎研究與成果轉化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2年4月25日—5月27日
二、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九龍坡區行政區域內(不含重慶高新區直管園)設立、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機構。
(二)項目申報單位應具有為項目實施提供良好的研究條件和匹配經費的能力。
(三)申報的項目應符合區科技局公布的年度項目申報方向,并在區內實施。
(四)項目主研人員應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完成項目的能力,無逾期未結題的科技項目,無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三、申報重點方向
(一)人口健康研究與應用;
(二)中醫藥技術研究、制劑研究與應用;??
(三)生態環保技術研究與應用;
(四)碳達峰與碳中和技術研究與應用;
(五)氫能源相關技術研究與應用;
(六)新輕材料相關技術研究與應用;
(七)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細化研究與應用;
(八)交通設施建設及管控技術研究與應用;
(九)公共安全防控技術研究與應用;
(十)元宇宙技術研究與應用。
四、申報相關要求
(一)每個單位申報各重點方向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項。
(二)項目負責人只能為1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同一類別的項目1項,且申請項目和主持在研項目的總數不超過2項,項目參與人參與申請項目和在研項目的總數不超過3項。
(三)項目申報書中的績效指標須包括技術、經濟效益(社會應用效益)兩類指標,且做到量化、可考核。項目獲批立項簽訂任務書時,不得降低績效指標。
(四)項目獲批立項后,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提供必要的人、財、物、設備設施等基本科研保障。
(五)項目財政資金主要用于研發人力成本、研發活動支出,研發所需儀器設備等保障類支出原則上由項目單位自籌。
(六)科學研究成果報告中引用他人著作原文應注明出處,采用數據應注明來源。引用他人著作不得超過全文的10%。不得抄襲他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權。
(七)執行項目研究計劃取得的科研成果在發布時,應注明獲得九龍坡區科技計劃項目資助以及批準項目的編號。
(八)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科技項目管理的要求填寫《九龍坡區科技項目立項申請書》,有多個單位參與項目申報的,參與單位應簽訂《科研項目合作協議》作為附件。項目參與單位注冊地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和重慶市城口縣的優先支持。
(九)項目申報單位提供信用報告,項目負責人須出具加蓋公章的《科研誠信承諾書》,承諾事項納入科研信用管理。信用報告可自主登錄“信用中國”、“信用重慶網站”下載或由華龍網信用公司免費提供。
(十)項目負責人和副高級職稱以上的項目參研人員統一填報《科技人才登記表》,納入科技人才數據庫管理。
(十一)項目申請時,只需提交申請書及相關申報材料蓋章掃描件,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材料;項目立項后,項目負責人提交任務書蓋公章掃描件,報送至郵箱714245286@qq.com。
(十二)凡是發現項目申報過程存在違規違紀或者不當行為的,可以向區紀委監委派駐區教委紀檢組書面實名反映有關情況。
附件:1.九龍坡區科技項目立項申請書
2.科研誠信承諾書
3.科技計劃項目合作協議
4.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承諾書
5.科技人才登記表
重慶市九龍坡區科學技術局
2022年4月25日
(聯系人:周筱、崔麗,聯系電話:687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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